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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第10次城市规划审查小组会议

  9、公共设施配置要求:设置地埋式垃圾站一处★★★,面积为20平方米;按规范要求设置停车位。其它公共服务设施应按该片区控规及《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的标准配建★★。

  现永州市云湖实业有限公司请求办理威尼斯大酒店附属楼改建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该项目1#-21#、28#-31#楼共25栋,总建筑面积为57881.76平方米★,其中公租房面积55236.8平方米,临街商业面积为2644★★.96平方米★。实测1#-21#★★★、29#、30#楼平面尺寸与审批的规划一致,28#、31#楼实测图进深及建筑间距与批准的规划存部分出入。27#楼规划批复为公租房★★,目前尚未建设。

  (七)规划审查意见:不同意其己获取土地证★★,再来补发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综合用地平面图临街4栋公租房(28#-31#)建筑长度尺寸未标注★,实测该4栋临街建筑长度均为54.2米★★。28#楼实测退九嶷大道19.9米,少于规划退九嶷大道20米★★。该楼底层实测进深12.2米,2-6层外挑1.5米,总进深13★★★.7米,与19#楼实测间距8.4米,而规划综合用地平面图28#楼进深为12米,与19#楼间距为10★★.5米;31#楼底层实测进深12.2米,2-6层外挑1.5米,总进深13.7米★★★,与12#楼实测间距7.9米,而规划综合用地平面图31#规划轮廓线米★,30#楼与31#楼实测间距为4.1米,规划批准的间距分别为4★.5米★,4.3米。

  我局2013年第3次规划审查小组会议审查了该项目★,会议认为该项目规划方案各项指标符合规划条件要求,原则同意。建筑设计方案重新修改。

  1★★★、绿地率的问题:园内北边1.12亩土地有两户拆迁户耽误了园内绿化的种植,现拆迁工作已全部完成,正在准备种植绿化★,但因为天气的原因种植工作还未完成★★,其余绿化种植均符合规划要求。

  3、规划控制指标:容积率1.2-1.8,建筑密度>40%,绿地率5%-15%,建筑层数2-6层★★★。

  (六)规划审查意见★★:请管理科商市规划执法支队、规划信息中心★,将炬辉光电及该项目公租房情况一并上报市政府★★。

  2013年1月16日,顾伟依据已审批的规划向我局请示申报该项目建筑方案,请示内容:2012年7月该公司申报的顾伟用地修建性详细规划图纸和有关资料★★,经贵局2012年第11次规划项目审查小组会议审查通过,并办理好相关手续。由于我公司当时资金困难,未及时到贵局办理建筑方案申报手续。现我公司良好,由于空地垃圾多,乱现象★★,对周围居民造成一定空气和环境污染,影响市容市貌★,城管部门多次要求我公司解决此现象。此空地已空置多年,请贵局给予办理。

  (三)基本情况:蒋玉国等4户为污水处理厂拆迁安置户,该4户分别与下河线污水处理厂签订了《永州市下河线污水处理厂房屋拆除协议书》。2011年8月经六堂会审,同意蒋玉国、熊振中、张竹秀、熊志详4户安置用地面积均为144平方米★★。由于下河线污水处理厂拆迁安置规划的用地限制★,蒋玉国、熊振中★、张竹秀★★、熊志详4户具体安置用地面积分别为★:144平方米、142.8平方米★★★、144平方米★、142平方米。下河线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在用地红线图上盖章进行了认可。下河线污水处理厂拆迁安置规划是2010年10月进行审批的。该安置规划的容积率1.56,建筑密度31★★.55%,绿地度35★.02%,所有安置户均为5层。现下河线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上述4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基本情况★★★:威尼斯大酒店的附属楼改建五层经我局2013年第3次规划项目审查小组会议审查,当时会议审查的意见为★:1、按程序对威尼斯大酒店附属楼改建五层的平面图进行公示并上报市政府;2、超原容积率的问题,待有关政策出台后按规定交费★★★。

  (五)规划审查意见:(一)该项目没办理任何报建手续,已建成两栋厂房和一栋办公楼,将此情况报告市政府。(二)高科园工业园控规我局已组织进行了专家评审,并已经我局规划审查小组审查同意,需上报市规委会审议★★。高科园一直未能将修改好的控规方案组织上报市规委会,我局已多次催促未果★★。由于市政府还没有批准该片区控规,出具规划条件无依据,需上报市政府批准是否同意为该宗地先出具规划条件。若市政府同意为该宗地先出具规划条件,拟提出如下规划条件:

  7、规划要求★★:根据企业生产项目的性质、规模★★、生产流程、交通运输★★、环境保护以及防火、安全、卫生、施工及检修等要求,在符合生产流程★、操作要求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建筑物★★★、构筑物等各项设施的布置应紧凑、合理,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环境质量。临街不能布置建筑。

  (一)基本情况:2011年8月4日,市城乡规划委员会2011年第2次会议对柳子文化园建筑高度的问题进行了论证。专家们主要就零陵区政府和湖南科技学院提出的将湖南科技学院东大门地块的建筑高度由25米调至60米的问题进行了论证。同时,专家们就建筑高度的问题提出以下论证意见:1、鉴于该地块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核心区及各级历史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之外★★,建议将该地块的建筑限高由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确定的25米调至为60米。2、建筑布局要高低错落有致,要作出景观分析。临潇水河边萍阳路西侧不能建高层建筑,60米高层建筑离开萍阳路尽可能远些★★★。3、论证报告要根据地形特别是标高作出立体分析及视域分析。

  (三)基本情况★★:潇湘公园东大门进园道路于2008年12月10日在我局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永规工副【2008】210号)★★,道路长217米,宽10米,面积2170平方米★★★。在建设过程中,原市公用事业局于2010年3月29日向市政府提交了《关于批准潇湘公园东大门增加和变更部分建设内容的请示》★★★,拟在原设计基础上增加塑石假山、青石护栏★★、喷灌设施★,变更外广场嵌草砖改为麻石板,变更大门左侧步行道由1★★.5m宽改为4米宽。原王芳柏副市长签署意见★:同意变更,请市财政局审核安排。2010年12月21日,原市公用事业局向市政府提交了《关于潇湘公园东大门两侧安装护栏有关问题的请示》,在东大门南北两侧安装220米护栏★★,以保障游客安全★★。原张正副市长签署意见★:此事很急,请市规划建设局、市财政局务必支持,★★★“东大门”一定要在春节前建好开园。2011年4月28日★,原公用事业局再次向市政府提交《关于批准潇湘公园东大门增加和变更部分建设内容的请示》★★★,拟在原设计基础上将东大门临育才路的行人道板进行改造,使之与内外广场连为一体★★;增设路沿石250米;增加300平方米的绿化面积★★★;大门门楼顶装饰由原“公”字造型改为花架造型;内外广场桂花树和天竺桂的尺寸和数量,原张正副市长签署意见:原则同意★★★,请市规划建设局★★、市财政局依规审核、支持。

  (三)规划审查意见:1、上述超建的150平方米的用地,在河西新城区(火车站片)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为居住用地。2★★★、市国土资源局测绘院提供的用地位置图未标明该房与相邻房屋的间距,是否能满足消防要求不能确定★★。3、非法占用集体土地建房★★,所建房屋属违法建筑。将上述意见函复市国土资源局。

  (四)规划审查意见:1、该项目附属楼与云湖小区住宅楼之间的间距满足要求,为支持该项目建设★★★,原则同意该项目改建★,但建筑退界不够,由此引起的矛盾请威尼斯大酒店及冷水滩区政府协调处理。2★、上报市规委会审议。

  (五)规划审查意见★:我局2013年第6次规划审查小组会议对该项目进行了审查,意见为:该项目未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便办理了国土使用证,提交联席会议审查。

  (2)技术经济指标:①总用地面积2700㎡★★;②总建筑面积803㎡,其中:站房(1F)建筑面积121★★.3㎡★,罩棚(1F)建筑面积1/2×22×25=275㎡;辅助用房(2F)建筑面积407★★.3㎡★★;③建筑基底面积600㎡★★;④建筑密度22.2%;⑤容积率0.3;⑥绿地率25.2%。

  现建设单位向我局提供了两套建设方案图,建筑平面尺寸及退界满足审批的规划要求,现代建筑★,7层。方案一一层车库,二-五层黄色墙面砖★★,六-七层为白色墙面砖,灰色坡屋面;方案二一层车库★★,二-五层灰色墙面砖,六-七层为白色墙面砖★★,蓝色坡屋面。

  (三)基本情况:根据《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有关资产产权移交管理的通知》(永政办函[2011]48号)的精神,为促进我市交通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将中心城区部分资产整合移交给市交建司,并要求资产的规划手续全部按商业或综合用地进行规划定性。其中市交通局资产属于资产整合的范围★★★。2013年3月18日★,市交建投给我局来函★★★,请求我局尽快为该宗地进行规划定性★★★。

  (五)存在的问题★★:1、依据现场实测情况★,达福鑫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完成公租房建设1290套,比立项公租房少8套;公租房总面积为55236★★★.8平方米(含预期31#楼建设完成后公租房套数及面积),比立项少9637★.2平方米;公租房套均面积为42★★★.82平方米★★★,少立项公租房套均面积。

  (五)规划审查意见:1★★、该项目的总建筑面积、底层面积★★★、容积率等指标均符合规划审批的要求,虽然建筑整体向南平移了2米,但对周边的建筑没有造成任何影响,原则同意。2★、经实地察看★★,北边的用地在拆迁完成后正在进行绿化地种植★★★,待绿化种植完毕,各科室经办人实地踏看符合规划要求后,同意为该项目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规划条件核实单》。

  (二)基本情况:为进一步加大政府在土地储备开发的主控力度,市城建投资公司拟申报永州市2013年第一批次用地项目★★,面积386624.02平方米★★★,具置:1、永州大道东侧、伏塘森林公园旁两宗土地★,面积187673.39平方米;2、永州大道与城南大道交叉口西北角用地,面积34292.01平方米;3、城南大道以南★★★、湘江东路以东的三宗土地★★★,面积164658★★.62平方米★★。2013年3月25日,市城司向我局来函,请给予办理上述用地的相关规划手续,并承诺办理的规划手续只用于土地的报批★★★,不作其他用途。

  (三)基本情况:该项目用地原为永州市畜牧水产局用地,2011年4月14日★★★,我局为该宗地出具了规划条件★,用地面积为1604.6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居用地。2012年9月12日,取得了冷水滩区发改委的立项批复。2012年10月12日★★★,永州市长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我局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12年11月16日,办理了国土使用证。现该公司到我局申报该项目的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

  13、基地内各项配套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六)3月28日召开的联席会议对该项目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要求市国土资源局注销所发的国土使用证后,再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但写会议纪要时,该项目被删除了,没有写进会议纪要。建设单位找了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地资源局不同意注销已发放的国土使用证。

  2012年7月11日★,我局出具了《关于永州达福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公租房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批复》(永规建函[2012]288号)及永州市冷水滩电子信息产业园规划综合用地平面图★。根据修建性详细规划批复,该项目用地性质商业兼居住用地,用地规模64170.9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7506★.15平方米,容积率1.84,建筑密度24★★★.98%★★★,绿地率35%,1#-21#★★★、27#-31#为公租房,其中21#楼为5层,其他公租房均为6层。在综合用地平面图中,规划总建筑面积117506.15平方米★★★,其中公租房及员工公寓面积46236.3平方米★★★,员工住宿小区及商业面积49715.36平方米★★,园区综合大楼建筑面积26845.83平方米。

  鉴于零陵区范围内建设项目在办理规划报建手续时,需要加盖市局行政审批专用章。为严把审核关口★,会议决定,零陵区范围内建设项目在加盖市局审批专用章前★★★,应由市局相关专业人员审核签字同意★。

  2013年4月12日,周英杰副局长在市勘测设计院四楼会议室主持召开2013年第10次城市规划项目审查小组会议。局领导及局有关规划审查负责人、市质安站、市规划设计院和市规划执法支队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对关于舜德摩尔有关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等十

  (四)基本情况:该住宅建筑方案经局2012年28次规划审查小组会议审查★,会议纪要为:1、建设单位根据我局的审查意见修改了规划方案★,其规划方案各项指标及间距、退界符合规划条件要求★★★,原则同意规划方案★。2★★★、临街的建筑保留住宅楼下面的裙楼,其它的取消★★★,保留的裙楼部分可作物管用房及活动中心,可布置适当的商业服务设施。3★★、与东侧的私人房子的建筑间距要满足技术规定要求★★。4★★★、作出日照分析,并满足要求★★。

  (三)基本情况:永州火车站加油站(2)规划设计经2005年第36次规划项目审查小组会议讨论通过,审查意见是:“原则同意★,要求:1★★、土地必须挂牌取得;2、按规划及规范要求退让道路红线日通过挂牌取得并办理了土地使用手续,2008年元月7日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于2011年4月28日取得了省发改委★★“关于核准新建永州市冷水滩火车站(永州)加油站2建设项目的批复”(湘发改财贸[2011]483号)。现建设单位拟办理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从报来的施工图中发现,该项目的规划总平面与我局2005年11月批准的规划总平面有所调整★★★,主要调整内容有两项,即:①将油罐位置从项目的东北角调至罩棚地下;②将辅助用房从项目的东南角调至项目北边★,层数由一层调为二层。调整后的安全、建筑退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情况如下:

  (四)基本情况:永州市达福鑫电子有限公司公租房项目位于九嶷大道与谷源路交汇处西北角。2011年1月12日,我局为该公司办理了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性质商业居住用地,用地规模64172.33平方米。2011年1月24日★★★,办理了国土使用证,用途为商业、住宅,使用面积64172.33平方米。2011年3月2日,市发改委出具《关于冷水滩区达福鑫公租房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永发改投【2011】53号),达福鑫公租房项目总建筑面积49980平方米,共1000套,套均面积49.98平方米。2012年1月13日,市房产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联合出具《关于2012年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审核结果的通知》(永房发【2012】3号)★,根据该文件附件★★“2012年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计划备案表★”,永州市达福鑫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公租房建设规模298套★★,建筑面积14894平方米。依据该公司两次公租房立项,达福鑫电子有限公司公租房总建筑面积64874平方米★★★,总套数1298★,套均面积49.98平方米。2011年11月10日★★★,永州市达福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向我局递交★★“关于请求对公租房项目工程质安监提前介入的报告★★”★★。2011年11月17日,雷细生局长批示:考虑该项目为公租房工程★,为加强质监管和支持该工程★★,请唐局长商质安站研究★★,可考虑提前介入★★。2011年11月18日,唐国琼局长在该请示上批示★:请质安站根据该项目特殊情况和雷局长的批示★★★,按有关规定给予支持和帮助★,并督促其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现根据永州市勘测设计院提供的达福鑫公租房项目1#-21#楼及28#-31#楼现场实测图,达福鑫电子有限公司已建成的公租房情况为:1#~10#楼360套,建筑面积21498平方米,单套面积59.71平方米(含公摊面积);11#~20#楼240套★★★,建筑面积14358平方米,单套面积59★★★.82平方米(含公摊面积);21#楼130套,建筑面积4530平方米★,单套面积34★★★.85平方米(含公摊面积);28#~31#楼为临街建筑,一层均为商辅,二-六层为公租房★。28#~30#楼已完成建设★,单栋底层商业面积为661.24平方米,二-六层公租房面积为3712.7平方米★★★,单栋总建筑面积4373★★.94平方米★★,单栋公租房套数为140套★,套均面积为26.5平方米(含公摊面积)★。31#楼尚在建设中,日前已建至2层★★,平面尺寸与建成的28#★、29#、30#一致★,底层商业面积661.24平方米,第二层面积为742.54平方米,预计完成建设后,公租房面积★★★、套数及单套面积与28#★★★、29#、30#一致;该4栋临街建筑,一层商业总面积为2644★.96平方米,公租房总面积14850.8平方米,公租房总套数560套★★★。

  2、修建性详细规划批复与审批的综合用地平面图存在一定的出入。在综合用地平面图中★,规划总建筑面积117506★★.15平方米,其中21#楼为员工宿舍,22#、23#楼为员工公寓,26#楼为园区综合楼★,公租房及员工公寓面积46236★★.3平方米,员工住宿小区及商业面积49715★★.36平方米,园区综合大楼建筑面积26845.83平方米。而在修建性详细规划批复中★★,总建筑面积117506★.15平方米,1#-21#、27#-31#为公租房,22#★★★、23#楼为住宅,无员工住宿小区及员工公寓。现实测公租房面积比修建性详细规划综合用地平面图公租房及员工公寓面积46236.3平方米多出10984.22平方米。

  (二)规划审查意见★:同意按下列意见函复市国土资源局★★:根据零陵北路片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公司春江路以西,梧桐路以南用地,被规划的春江路与梧桐路道路交叉口道路占用面积为499.58平方米,被规划的城市支路道路占用5880★★.96平方米★,道路占用总用地面积为6380.54平方米★★。

  (四)实测情况与规划情况对比★:建设单位提供的经过图审的施工图尚没有坐标★★,未标注尺寸★,根据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系统存储的施工图,潇湘公园东大门门卫室进深为6米,长分别为10米★、27.7米,门卫室距育才路35.7米,进园道路宽10米,路面宽7米。

  报名要求参加听证会的利害关系人一共有六个人,均为云湖小区3栋的居民★★★,但是在召开听证会的当天,这六个人均以各种理由不来参加听证会★,鉴于这一情况★,局法规科与市法制办进行了衔接,报名要求参加听证会的这六人经电话联系后也拒绝参加听证会视为放弃听证的权力★★★,依照程序无法继续召开威尼斯大酒店附属楼改建的听证会。会后又电话联系了这六人,要求将听证会书面意见表交来★★★,到目前为止没有接到任何利害关系人对于威尼斯大酒店附属楼改建五层的书面意见表。

  (三)基本情况:1、提供的资料★★★:申请报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及审批单★★★、规划核实测绘图、放线记录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审批单、用地批准书、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已审批的修建性详细规划;2、2005年4月★,我局批准同意了该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2005年9月12日办理了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2007年12月28日办理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2008年5月★,我局为该项目进行了放线定位,现该项目已建好,市规划信息服务中心对该项目进行了实测,建设单位申请对该项目规划条件核实。该项目规划审批及核实情况如下:

  (五)规划审查意见★★:潇湘公园东大门建筑方案变更及大门南侧步行道变更已经市政府同意。鉴于该项目为公用设施★,同意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3)建筑退界★:①罩棚(1F)★:后退潇湘大道(60m)道路红线m★,符合规划要求★★★;后退东边用地边界线m★★★,符合规划要求。②站房(1F)★:后退东用地边界线m★★★,符合规划要求★★★。③辅助用房(2F):后退北边用地界线m,后退东边用地边界线m,后退西边潇湘大道(60m)道路红线m,均符合规划要求★★。

  (三)规划审查意见:该项目选址意见函用于土地报批,应给予支持★★,要求城司写出承诺,同时有市领导的批示,我局再核发选址意见函。

  (四)与规划衔接情况:火车站加油站(2)属“十一五”加油站延期站★★★,符合规划要求★★★。

  2011年9月15日★★★,市规委会2011年第4次会议再次审议了该项目建筑高度的问题,会议同意将该地块的建筑限高由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确定的25米调至为60米;建筑布局要高低错落有致★,要作出景观分析★★★。临潇水河边萍阳路西侧不能建高层建筑★★★,60米高层建筑离开萍阳路尽可能远些;论证报告要根据地形特别是标高作出立体分析及视域分析;高层住宅布局和朝向要进行调整★★,要尽量满足建筑节能及视觉的要求;广场铺装不宜太多★★,要增加绿地和乔木★;广场建设要予以定性★★★,“柳子文化园★”的冠名要进行修改;请设计单位将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与中规院进行衔接好后报省住建厅审批★★★。

  (三)基本情况:2012年10月10日★,市土地储备中心给我局来函★★,拟将冷水滩九嶷大道东侧1.26公顷用地挂牌出让★,请求我局为其出具规划条件。

  5、出入口:设计一个出入口★★★,设置在九嶷大道,宽度15米;同时出入口要满足项目的生产工艺需求及消防要求★★★。

  6.道路规划要求:九嶷大道道路红线米的绿化控制带★★★。厂内道路的布置,应满足生产、运输★★、消防的要求★★★。

  2013年3月21日,冷水滩区政府向市政府请示,请示:由于该项目为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但由于控规没得市政府批准★★★,导致规划条件一直没能出具。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特恳请市政府同意由市住建局先出具规划条件,待高科园控规报批时★★★,将该宗地规划条件一并纳入。王衡平副秘书长批示:请呈善生常委、副市长阅示★。建议请市住建局阅办。蒋善生副市长批示★★★:请市住建局抓紧办理。

  该项目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动工建设★,目前除31#楼尚在建设外,其余24栋已全部完工,部分已投入使用★★★。现永州市达福鑫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到我局申请为其分期补办该公租房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证,并先行为其办理一期公租房。其中一期1-21#楼★★、29#、30#楼1010套公租房★★,公租房总建筑面积为47811★★.4,套均面积为47★.34平方米;二期为28#★★★、31#楼共280套,公租房面积7425★.4平方米,套均面积为26.5平方米。

  8、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占工业用地总面积的比例7%。

  2013年4月10日,永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给我局递交了“达福鑫公租房工程建设情况说明”,其内容为:达福鑫公租房位于九嶷大道与谷源路交汇处西北角,该工程分二期建设,一期栋号分别是1#-20#★、21#栋、29#、30#,二期公租房为28#、31#栋。该项目施工至主体二层时★★,市住建局领导批示我站对该工程进行质量安全提前介入监管。地基、基础建设单位已组织各责任单位验收自评合格★,我站对地质承载力检测报告及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并同意各责任主体单位意见。该工程目前主体装饰工程基本完成★★★,主体结构进行了实体检测,到目前施工单位未申请主体及竣工验收★★。

  2012年我局第32次规划审查小组会议审查了该项目,会议意见为★★:1、该宗地位于冷水滩高科技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之内,由于冷水滩高科技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尚未经市政府批准,出具规划条件无依据,暂不能出具规划条件。2★★★、请市政府责令准水滩高科园尽快将冷水滩高科技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按程序上报市政府审批,待控规批准后我局再按控规为其出具规划条件★★。

  局2012年11次规划审查小组会议对该项目规划进行了审查★,并对该项目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进行了批复,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用地规模1900.6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366★.96平方米★,容积率2.82,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42%,建筑为住宅楼,7层,第一层为车库。

  10★★、工程管线设置要求:所有管线暗敷,并符合该片区控规要求。工业废水、生活废水、雨水要实行分流排放,工业废水要进行预处理★★,达标后再排放到污水处理厂处理★。

  根据会议审查的意见于2013年2月5日至2013年3月6日对该项目的平面图进行了公示,同时将具体情况向市政府呈了书面的汇报,蒋善生常委副市长批示“同意市住建局的意见★★”★★。项目公示期间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根据《城乡规划法》和《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于2013年3月28日组织召开了威尼斯大酒店附属楼改建的听证会★★★。

  规划信息中心根据国土部门实测的该公司的红线图依据零陵北路片控规上图后,该公司总用地面积为54033.04平方米,被规划的春江路与梧桐路道路交叉口道路占用面积为499.58平方米★,被规划的城市支路道路占用5880.96平方米,道路占用总用地面积为6380.54平方米。

  (二)基本情况★★:宾安生用地位于河西零陵中路的西侧,才子东路的南侧。根据市国土资源局的调查,该宗土地原为胡隆安的老宅基地,1994年被宾安生与陈忠国购买,该宗地发证面积为225.7平方米★。2011年3月,宾安生在拆除老宅基地的基础上开始建房,新建房屋占地面积为375.7平方米★,超占土地面积150平方米(超土地面积为集体土地)★。市国土资源局来函,要求我局对超建的150平方米的土地进行规划定性,是否符合规划★★★,要求书面告知市国土资源局。

  (三)基本情况:1、提供的资料:申请报告★、立项批文、国土使用证、已审批的详细规划、建筑方案(无用地规划许可证)。项目用地面积1900.65平方米,其中一块地为628★.9平方米★★★,于2011年8月11日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用途为城镇单一住宅★★★,另一块地为1271★★.75平方米★★★,于2011年8月17日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证★★★,用途为综合用地★★★。2012年7月23日,市发改委对该项目进行了立项,项目总建筑面积5367平方米★★。

  4、建筑退界及间距★:建筑退九嶷大道道路红线米,主要朝向离界0.5S★;次要朝向离界4.0米★。建筑间距满足生产工艺和技术规定要求★★,并符合消防要求。

  经信息中心实测,门卫室进深为6.5-6.6米,长分别为7★★★.9米、24.3米,层数为2层,总建筑面积423.5平方米★。门卫室距育才路19★★★.2-20.1米,进园道路面宽7米★★★,在大门南侧增加了4米宽的步行道。

  (四)规划审查意见:1★、同意按下河线污水处理厂拆迁安置规划的要求办理上述4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由熊振中★、熊志详出具减少1★★★.2平方米、2平方米用地的书面同意意见。3、蒋玉国、熊振中★、张竹秀、熊志详4户发证面积分别为:144平方米、142.8平方米、144平方米★、142平方米★★。

  (1)安全方面。加油站的油罐(4×30m3)★★★、加油机(4台)、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与现行的《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02)中4★.0.4规定的对照情况见下表★。

  2012年第11次市规划委员会对该项目公租房进行了审查★,审查意见为:对达福鑫公租房建设户型面积不能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请市房产局牵头把好关。

  (一)基本情况:2013年4月11日★★★,市国土资源局给我局来函:“经查,冷水滩三联公司位于冷水滩区春江路土地面积54033.0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证类型为城镇混合出让用地。该公司已在该宗地一开发建设商品房小区★★★,现该公司向我局反映,该宗地分别被春江路、梧桐路及城市支路占用★★★,该宗地是否被城市市政道路占用★★,占用多少★★,请将相关情况核实后函告我局。”

  (二)规划审查意见:1、湖南科技学院东大门广场没有办理规划报建手续,现已建好,应向市政府报告。2、根据省住建厅的要求★★★,《永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方可开展相关项目建设。同时,该片区控规虽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但控规成果一直没有编制完成,出具规划条件无依据。建议待《永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经省政府批准和控规成果完成后,再为该宗地出具规划条件。3、认真核定该项目拟出让土地的用地红线,建议广场和安置用地不纳入到用地红线★、报告市政府。

  (四)与规划衔接情况:根据高科园工业园控规方案,该宗地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

  局2012年第29次规划审查小组会议对该项目建筑方案进行了审查,会议纪要为:该项目批准的容积率超出了原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容积率,是否补交土地出让金由专治办定★。该项目暂缓审批★★。

  在门卫室建筑造型上★★,请示市政府同意后★,取消了原审批的建筑效果图上的“公”造型,改为花架形式★。

  2012年7月18日,达福鑫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向市房产局递交“关于达福鑫公租房一期★★★、二期调整户型及面积请示”★★,请示内容为★★★:达福鑫公租房分二期工期建设,一期任务为1000套★★★,二期任务为298套★★。企业根据园区实际情况结合园区企业员工★★、管理干部住房,对公租房住房面积调整,调整为每套60m220幢,计600套★;一套面积为36.13m2一幢,计130套;一套面积为26.13m22幢,计280套;一期公租房实际套数为1010套,总面积49756m2。二期公租房指标298套★★★,按每套26.13m22幢,实际套数为280套(以上面积均未含公摊面积)★★★。2012年7月26日,市房产局对该请示进行了批示:总面积,总套数不变★,同意在不违反政策规定的前提下★,调整套内面积★。

  2012年11月16日,我局将上述意见上报了市政府,王衡平副秘书长批示★★★:请呈善生常委、副市长阅示★。建议请冷水滩高科园将控制性详细规划尽快上报审批★★。蒋善生副市长批示:同意衡平意见★★。

  根据省住建厅给市人民政府下达的《关于湖南科技学院东大门建设项目地块建筑限高调整的复函》(湘建规函【2011】297),要求“依法依程序启动《永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修改工作,将湖南科技学院东大门建设项目地块限高调整纳入规划修改范围,充分论证限高调整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永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方可开展相关项目建设。”

  2013年3月21日,湖南科技学院向市政府报告,请求尽快为该项目用地出具规划条件★★。王衡平副秘书长批示★:请呈善生常委、副市长阅示。建议请市住建局研究办理★。蒋善生副市长批示★★★:市住建局抓紧办理★★。

  (四)基本情况★★:1★、提供的资料★★:申请报告、成交确认书、土地出让合同、规划条件、用地红线月刘汉军通过挂牌取得该宗用地。2006年11月,我局出具了该宗用地的规划条件。规划条件规定的用地性质为商业兼居住,用地面积4905.73㎡★★★,规划控制指标为:容积率小于3、建筑密度小于30%、绿地率大于30%、建筑高度高层为12层★、多层为6层。3、2007年6月★★,刘汉军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并办理了国土使用证,2013年1月市发改委对该项目立了项★★。刘汉军申请领取该宗用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五)存在的问题:调整后,该加油站的油罐从安全角度讲,总体较调整之前要好★★,但按照国家规范(GB50156-2002)要求,地埋油罐距东边用地边界线距离不够,存在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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